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4.认可我校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网址:http://wxy.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