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书发放及成绩查询
2009年3月底前,学校为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发放《北华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合格考生名单,所有考生均可登陆查询考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1. 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在已投档的合格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已投档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课成绩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舞蹈学专业如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可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标准。
六、学费标准
根据吉教计字[2000]68号文件精神,2009年我校艺术类本科美术学、艺术设计、雕塑、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5900元/学年,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6800元/学年。如有调整,按吉林省教育厅和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实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华山路3999号
邮 编:132013
招办电话:0432-4608596 4608592(传真)
美术学院:0432-4608185
音乐学院:0432-4608258
文 学 院:0432-460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