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成绩确定和录取办法
1.专业成绩确定:
美术学专业:满分2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音乐学(舞蹈方向):满分1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展示50分,模仿能力测试25分,即兴表演25分。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按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发放专业合格证,并在我校招生就业网(http://zsjy.lsxy.com)上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于2009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上网查询。
2.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上线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我校可根据各省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