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09年艺术设计专业在陕招生计划33人(其中文科22,理科11)。根据陕招办【2008】38号《关于做好200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艺术类招生计划的4倍”的精神,经我院专业课考试,下列考生根据科类考试成绩排名拟获得西安财经学院2009年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资格。
合格名单现予以公示,对名单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报西安财经学院招生办公室。公示期为2009年3月28日—2009年4月2日,公示结束后,无异义的考生将获得西安财经学院2009年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资格,并报省招生办备案。
考生成绩查询:029-81556128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
邮编:710100
西安财经学院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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