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注意事项
1.考试所需用具、乐器及舞蹈服装自备(钢琴除外)。
2.舞蹈音乐伴奏带自备,考场提供录音机。
3.考生在考试时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在该省只允许报考我校一次, 如发现在该省重复报考我校,其考试成绩作废。
5.考生应按照所在省招考办(考试院)有关本省艺术类联考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参加报考。
6.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及舞弊者,取消录取资格
7.专业课考试合格者由齐齐哈尔大学发放合格成绩单。考试成绩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8.本简章仅供黑龙江省以外省份的考生使用。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邮编:16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