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音乐表演专业校考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每项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的总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和器乐方向
总分=主项得分×85% + 乐理得分×5% + 视唱得分×5% + 听音得分×5%
2)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
总分=作品×50% + 基本功、技巧×35% + 模打节奏×10% + 基本素质×5%
6.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以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燕山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校考合格分数线”,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