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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四川高考音乐类专业本科专科分数线

来源:省教育考试院 2013-6-14 16:35:34

201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确定

音乐类专业


1. 音乐学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5分;专科总分220分。
2. 音乐舞蹈类专业(含对口职教师资、高职班):本科总分240分;专科总分225分。本专科层次均要求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3. 音乐理论作曲类(含史论、作曲、指挥、制作、管理等)专业:本科总分260分;专科总分245分。
4. 音乐表演类专业:本科总分270分,专科总分250分。其中本科层次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民乐、钢琴、钢琴伴奏、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管乐、打击乐、弦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声乐(通俗唱法)、流行歌舞、流行器乐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专科层次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二)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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