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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鞍山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来源:鞍山师范学院 2013-1-3 20:40:30

音乐类专业
音乐学(师范)专业考试科目:①声乐150分  ②钢琴150分  ③听音50分  总分为350分
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任选一项即可):
①声乐:声乐150分  听音50分  总分200分
②器乐:器乐150分  听音50分  总分200分
注意事项:
●声乐考试:自选歌曲二首。
●器乐考试: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除钢琴外考生乐器自备)。
●考生演唱、演奏曲目须背唱、背奏、背诵;演奏曲目除D.C处反复外,其它反复记号均不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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