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的通知
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省外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93号)精神,凡符合规定需在我省设点组织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高校,请填写《2011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我院,经审核同意后具体安排设点事宜。
凡报考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考试科目包含素描、色彩、速写三门中两门及以上科目的专业)的考生,均须先参加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考生凭《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2011年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将于2011年1月中旬核发)办理专业校考报考手续;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凭《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直接参加有关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附件:2011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设点登记表
附件:
2011年浙江省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
设 点 登 记 表
高校名称(全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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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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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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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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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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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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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拟安排考试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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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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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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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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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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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 |||||
2011年拟在浙江安排 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 |
美术类 |
音乐类 |
其他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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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外高校填写,于2011年1月25前报我院计划发展处。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邮编:310012;传真:0571-88907508,电话:0571-88908535/88907519。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