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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考试内容(贵州)

来源:省招生考试院 2015-12-28 11:54:41

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省内)


备注: 1、以上为我校艺术类在贵州省内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音乐表演专业按声乐、器乐[键盘、管弦(含电声)、民乐]专业方向计划数录取;音乐学专业只招收少数民族特色方向。

 

     

计划数

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 形式

音乐表演

声乐

22

72

 

1、演唱(奏)歌(乐)曲12首(240分);

2、视唱练耳(口试)(60分)。

 

贵州省统考

 

 

器乐

键盘

16

50

管弦

20

民乐

14

音乐学

少数民族特色

2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6

1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120分);

2、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120分);

3、乐器演奏(20分);4、视唱练耳(40分)。

舞蹈表演

22

1、形体测试(120分);

2、舞蹈表演(100分);

3、模仿(音乐形象及舞蹈动作模仿)(80分)。

舞蹈学

16

绘画

国画、油画、版画

50

色彩(100分);

素描(100分);

速写(100分)。

产品设计

10

视觉传达设计

30

环境设计

3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

雕塑

10

动画

2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8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        

2、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        

3、即兴评述(100分)。

 

18

1、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及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90分);

2、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考生自备,舞蹈、体操、武术等均可)(120分);

3、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戏剧影视导演

8

1、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

2命题小品表演100分);

3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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