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能反映现代审美意识和设计理念的新型美术设计、创作和研究,并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掌握必需的文化科学知识、美术理论、绘画技术、平面设计技术和计算机艺术设计技术。
二、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计划部门另行下达。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招生对象: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美术专业应历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按照教职成[2007]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报名
1、报名: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必须按照教职成[2007]1号文件的要求于2007年4月5日至4月10日在各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报名,进行摄像、体检,并参加2007年6月7日至6月8日全省对口升学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课考试报名:参加美术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2007年6月15日携带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到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报名,自备画板等必需的绘画工具。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课考试报名费。
五、专业课考试
(一)考试科目:
1、素描(静物组合写生、色彩、人物头像写生等);
2、平面设计(构成设计、色彩设计、广告、包装设计等);
3、计算机设计基础(计算机艺术设计基础知识、图形处理软件CorelDrawL10.0、图形图像处理软件Photoshop6.0等)。
(二)考试时间:
专业课考试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68号,联系电话:0551—3412028、3441407,联系人:蒋老师、王老师)。
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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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素描(9:00-11:00) 平面设计(11:00-12:00) |
下午 |
计算机设计基础(15:00-17:00) |
六、建档
省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建档线,建档工作由考生所在地市教育局职教部门负责。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在专业课成绩达线的考生中,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