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吉林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 务 细 则
一、考点组织与管理
1、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考点设保密、考务、后勤和保卫等小组。
2、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聘。按照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专业考试的原则严格选聘。
3、每个考场安排三名来自不同单位的监考人员,高三任课教师、班主任不得担任监考员。监考员每科考试均实行随机抽签轮换的办法。
4、考点各类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具有岗位标志的工作证。
5、考点主考要与监考员签订《考试目标管理责任书》(与高考文化课考试相同)。
二、考前培训
考试前一天,考点主考对监考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培训要点及要求:
1、考点主考或考务负责人强调考试管理要求及注意事项。
2、组织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美术专业考试监考须知》。
通过培训,使所有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掌握操作程序,能够熟练地完成考试任务,即各项规定要求明确,考试管理各环节操作程序及实际演练到位。
三、考点、考场布置
1、考点布置
(1)考点门口悬挂《二OO八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专业统一考试XXXX考点》横幅;(2)考点悬挂、张贴宣传标语;(3)考点张贴或摆放《美术专业考试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科目时间表》、《考场分布示意图》;(4)考点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曝光板;(5)考点应设置医务室、考生咨询处、饮水处、车辆存放处和禁止考生携带的物品存放处等服务设施;(6)考点应设立考点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试题保密室,考点应必须准备钉书器、小刀、胶水等考务用品;(7)考点周围应设立隔离区,不允许考生家长等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区。
2、考场布置
(1)考前应对考场进行清理,将考场内桌凳全部搬出,考场墙壁和黑板上无挂图、字画;(2)考场(教室)装有统一颜色(浅蓝或白色)、有利绘画的窗帘;(3)考场入口处门上要张贴考场序号标志、本考场考生准考证起止号码;(4)在考场内明确考生存放物品的位置,并提醒考生保管好贵重物品,遗失自行负责;(5)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教室前后各15名),座位号按讲台一侧1-15,对过16-30顺序排列,首号从考生面对黑板最左行第一座排起。座位签贴在单人学生椅靠背上(只标1-30座位号);(6)色彩科考试时每考场要准备两个分别装清水或污水的塑料水桶和舀清水用的工具;烘干试卷用的吹风机2个;90CMх60CM 5层胶合板两块;浅蓝色台布两块(具体规格按省发的样品购买);打印1-30流水号签2套(一套用于贴座位号,另一套用于考生抽取座位号)。
四、考试实施程序
1、每科开考60分钟前,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考点主考主持召开全体考务人员会议,宣布该科考试注意事项,随机抽签确定监考员所监考场。
2、每科开考前40分钟,监考乙、丙到考点保密室领取本场考试试题、答卷纸、《准考证(人头像)存根》和有关用品。当场检查试题封袋是否破损,科目是否正确;《准考证(人头像)存根》上的考场号和所监考场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两名监考员共同直入考场。
3、每科开考前40分钟,允许考生进入考点。
开考前25分钟考点发出考试预备信号,监考员甲到操场举牌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考前15分钟监考员乙配合监考甲组织考生抽签入座(抽签前,监考乙应当众将“座位签”错洗两遍),并在考场门口逐个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是否属本场考生。若发现有疑问,应立即查明。监考丙引导考生对号入座。入场时提醒考生携带物品(如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样画等)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处。
若考生未带《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经核对《准考证存根》(人头像)及本人身份证,确系本人,可先准予入场参加考试,本科考试结束后,令其寻找或补办《准考证》。
考生坐定后,播音员宣读《美术专业统一考试考生须知》(只第一科宣读)和该科考试注意事项(第二科只宣读注意事项)。
4、每科开考前10分钟,监考甲、乙当众启封答卷纸袋,并清点答卷纸份数有无差错。若答卷纸份数短缺,但能够满足考生每人一张时,可先分发答卷纸,并将情况记录在试卷袋的“考场记录”,相关栏内。等待考点主考巡视考场时向其报告;若不够考生每人一张时,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考点主考与省巡视指导组成员共同商定,及时启用考点备用答卷纸补齐。监考人员要求考生在答卷纸背面规定的位置,填写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考生所在地区;监考甲、乙在检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正确无误的同时发给考生条形码(不带有姓名、考点),并亲自指导考生粘贴在画纸的规定栏目内。
5、每科开考前5分钟(色彩开考前60分钟,以便摆放静物),监考员当众启封试题,检查试题科目、份数是否有误。若试题科目错装或夹杂其他科目试题,应立即装入原袋密封,交回保密室,不得再向其他人员(包括考点主考)扩散,并立即报告考点主考,由考点主考和省巡视指导组成员共同商定,及时启用备用试题。对于接触到该试题内容的监考员,如有可能造成失密、泄密情况的,主考应将有关人员集中隔离,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省招生办公室。若试题份数短缺,可参照答卷纸处理方法。检查无误后,开始分发试题。提示考生必须在画纸印有“姓名、准考证号”的另一面作画,否则视为违纪。
6、开考时间到,考点发出考试开始信号后,监考员宣布开始作画。
7、每科开考后15分钟后,监考员逐个认真核对《准考证》、《准考证(人头像)存根》上的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答卷纸上考生所填的准考证号、姓名与《准考证》上信息是否一致;考生所坐的座位号与考生抽签号是否一致。与条形码上的姓名是否相符。同时,查看考生是否携带禁带物品。检查完毕后,监考甲在前台监视,监考乙在后边监视,可适当流动检查。监考丙为考生做服务性工作。
8、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监考员将本考场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等情况如实填写到试卷袋的“考场记录”相关栏内。考试中,如有考生答卷纸损坏或卷面污染影响作画,提出更换答卷纸时,监考员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更换,同时收回原试卷并在试卷右上角用红笔注明“作废”,本考场有多余试卷可直接更换,如没有可及时向主考请领,以“废”换新。主考要求保密室人员在备用试卷袋上做记录说明。
监考甲用红色字迹的笔在缺考考生的试卷相应栏填写上考号,姓名等。要填全、填清,并贴好条形码;在缺考试卷准考证号和姓名处注明“缺考卷”字样;在空白试卷的准考证号和姓名处注明“空白卷”字样。
9、开考60分钟后,考生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后一律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
10、每科考试终了前10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0分钟,注意掌握时间”;色彩科考试时,还应提醒考生卷面不要涂得太湿或用吹风机烘干,以免试卷互相粘连,影响成绩。
11、考试终了时间到,考点发出考试终了信号,监考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作画。监考丙维持考场秩序,监考甲、乙按座位号顺序依次收取答卷纸。在收答卷纸时,要查看答卷纸上的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有无涂改痕迹,以防考生互换卷纸。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有秩序地退场。
12、监考员在考场内对已答试卷逐份按规定用密封条密封(缺考试卷、空白试卷可不密封)。密封以不漏出考生信息为准。密封后,把所有答卷纸和已填写好的《考生违纪情况报告单》交考点验收人员验收。
13、验收人员要逐份检查试卷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清点已答、缺考、空白试卷份数与“考场记录”上内容是否一致。检查无误后,与监考员一同装袋密封。试卷袋密封后由三名监考员分别在密封条的上、下骑缝处签名,并加盖考点公章。验收人员甲、乙在试卷密封袋的相关栏内签名。
14、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准考证(人头像)存根》、考务用品交回考务组。
15、关于考点备用试题(答卷纸)的使用与管理办法。
(1)若考场所配试题(答卷纸)出现份数短缺或更换等其它问题,用本考场备用试题(答卷纸)无法解决时,监考员应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考点主考和省巡视指导组成员共同商定,启用考点备用试题(答卷纸),并在该袋试题(答卷纸)袋背面写明启封原因、使用份数,并由考点主考和市州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签名负责。同时写出书面报告。备用试题(答卷纸)使用后,由主考监视保密室人员当场密封,在密封条骑缝处共同签名。
(2)备用试题(答卷纸)及启用书面报告,待各科考试结束后,随考卷一并交回省招生办验收。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