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全省专业统一考试实行“省招生委员会领导、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市招生办公室承办考试,有关高校负责评卷”的管理模式。
设立山东省2009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厅有关负责同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有关高校负责人、省纪检部门负责人、教育厅纪检组负责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及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考试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处室负责人、承担评卷高校招办主任等组成。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考区领导小组和评卷点领导小组。
每个市为一个考区,考点设在各市政府所在地。考区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教育局纪检组负责人、招办主任、公安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下设考务、后勤、纪检、宣传、安全保卫等工作组。
评卷点设在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评卷点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长、招办主任、阅卷组长、分档组长、复审组长、仲裁组长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