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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重庆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2-12-25 13:28:27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渝教人〔2012104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经市教委审核通过的2013年全日制中等师范教育(含幼儿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

以上人员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要求,原则上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程序”栏目中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认定条件”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三、认定时间

按照《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执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351524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金虎  叶红英  齐正军

联系电话: 62658186  62658039  63865672

 

附件: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12月15


附件

2013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内容

时间

备注

学校报送数据

430

各师范类院校、相关区县

网上申报

515524

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入口

现场确认

516524

相应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机构

认定结论公布

529

在重庆市教师资格网公布

证书办理

612-19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证书发放

620-30

申请人员到所在学校领取

错误信息更正

630

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材料归档

630

各师范类院校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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