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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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审查 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 3、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意见》 4、《福建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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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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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 条件 |
申请人必须具备学历条件、教学能力条件、身体条件等三项,详见附件1。 |
附件1 | ||
申办 材料 |
详见附件2。 |
附件2 | ||
申办时间 及答复 |
1、受理时限:福建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2、答复时限:30个工作日。 |
审查 程序 |
1、 受理申请; 2、 初审; 3、 教学能力测试; 4、专家审查认定; 5、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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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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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项 |
目前网上办事为事项告知和表格下载,网上提交表格请点击页面下方的“相关链接”。如果没有“相关链接”,则表示网上提交功能暂不提供。请于相关申办时间内来市教育局办理。如果网上提交功能开放,请如实填写信息,并可通过网上提交号随时了解您提交事项的办理情况。 |
以上所说附件在页面的下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