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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东东莞非师范专业教师资格认定补休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

来源:东莞时间网 2014-3-7 7:48:24

关于举办2014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街)宣教办(局),松山湖科教局,各中学、市直属学校:

根据粤教继〔2001〕8 号文件的精神,为配合做好我市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1.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拟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拟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拟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人员均需具有东莞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市人才服务中心且工作单位在东莞)的人员。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6-18日(早上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休息)。

2.报名地点:东莞市教师进修学校办公楼2楼教务处,地址:南城区绿色路43号(可乘10路、LG1、南城小巴3路在绿色世界站下车)。

3.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好一式二份,贴好照片,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前来办理手续;非本市户口的人事档案必须挂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时需出具《人事代理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培训时间、地点

班别

日期

课程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幼儿园班

3月23、30日、4月13、27日、5月11、25日、6月15、22日

心理学

9:00-11:30

14:30-17:00

市教师进修学校

4月6、20、29日、5月18、31日、6月8、29日、7月6日

教育学

小学班

3月23、30日、4月13、27日、5月11、25日、6月15、22日

心理学

4月6、20、29日、5月18、31日、6月8、29日、7月6日

教育学

初中班

3月23、30日、4月13、27日、5月11、25日、6月15、22日

心理学

9:00-11:30

14:30-17:00

市教师进修学校

4月6、20、29日、5月18、31日、6月8、29日、7月6日

教育学

高中、职中班

3月23、30日、4月13、27日、5月11、25日、6月15、22日

心理学

4月6、20、29日、5月18、31日、6月8、29日、7月6日

教育学

1.教育学、心理学每门课程授课各4天,共8天;

2.考试时间:7月15 日;

3.领取成绩证明时间:以市教师进修学校门户网站(www.dgteacher.cn)的通知为准。

四、培训收费标准

按粤办发〔1998〕1号文规定,收费如下:

1.幼儿园班

教育学:培训费96元,教材资料费30元。

心理学:培训费96元,教材资料费30元。

2.小学班

教育学:培训费96元,教材资料费40元。

心理学:培训费96元,教材资料费40元。

3.初中班

教育学:培训费96元,教材资料费40元。

心理学:培训费96元,教材资料费40元。

4.高中、职业中学班

教育学:培训费144元,教材资料费20元。

心理学:培训费144元,教材资料费45元。

以上费用报名时缴交。

5.伙食费(早餐8元/餐,正餐20元/餐)、住宿费(50元/天),如有需要,培训报到时自行办理。

6.培训班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不能保证出勤的人员请勿报名交费。

五、考核发证

1.凭身份证领取成绩证明。

2.考试不合格不安排补考。

3.该成绩证明仅适于我市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其他地方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办理。

六、联系电话

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23193984、23889803;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电话:23126189。

 

附件:2014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登记表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14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

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登记表

 

姓名

 

性别

 

 

 

近期两寸彩照

身份证号

户籍

省     市(县)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民族

 

政治面貌

1、共产党员 2、共青团员 3、群众  4、其他        

毕业学校及专业

 

学历层次

1.本科以上

1.本科

1.大专

1.中职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市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手续(亦可委托他人代办)。

  2.此表格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代码项目请在选定项上打“√”。因填写或选择不详影响培训、考试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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