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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通知

来源:fjzsksw.com 2011-6-16 10:56:59

 河南省教育厅已经下发《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河南省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河南省境内高等院校在职或拟聘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为提高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信息化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中,推广使用“网络版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管理系统”,组织安排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及考务工作。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发布。申请人可根据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要求,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了解相关情况(网站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确认,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除外)。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办理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手续。教育理论考试为“综合试卷”,考试内容包含相关科目(详见附件2)。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2、报送地点。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由所在高校统一组织到省教育厅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地点提交材料。

  (三)审查材料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四)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辩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五)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考务管理及后续认定工作由各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

  (一)报名(含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全省拟定时间段为:7月1日—7月20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报名起止时间(请申请人员关注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安排)。

  (二)教育理论考试全省统一时间:定于10月15日上午8:30—11:00进行,全省共在各省辖市及有关省直管县(市)分设26个考区。

  (三)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公布、成绩单发放、体检、申请人“网上申报”、受理申请材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后续相关工作,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年度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11月底完成。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上半年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充分预测实际工作中将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开展好所辖认定机构“网上申报”专项业务培训,确保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着手,科学统筹、系统规划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充分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发布工作进度信息,主动为广大教师资格申请者提供方便条件。

  相关详情,请向当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附件:1.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电话 

 
全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电话
单 位
部 门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5831868
0371-69691690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8868033/65502655
0371-68985331
 
开封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8-3886581
0378-3886589
 
洛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9-63258543
0379-63201225
 
平顶山市教育局
组干科
0375-2629905/2978031
0375-2629909
 
安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2-5116810
0372-5116822
 
鹤壁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2-3300806
0392-3300806
 
新乡市教育局
新乡市教师资格认定服务中心
0373-3519000
0373-3519000
 
焦作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1-2992831
0391-2992966
 
濮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3-8991672
0393-8991731
 
许昌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4-2789822
0374-2789823
 
漯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5-5997878
0395-5997876
 
三门峡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8-2816613
0398-2816620
 
南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7-63136477
0377-63136477
 
商丘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0-3220920
0370-3220920
 
信阳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76-6369871
0376-6224003
 
周口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4-8319009
0394-8319008
 
驻马店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6-2915978
0396-3651928
 
济源市教育局
人事科
0391-6614810
0391-6614810
 
滑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2-8668015
0372-8668018
 
新蔡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96-5990662
0396-5990656
 
兰考县教体局
人事股
0378-6985488
0378-6993176
 
邓州市教体局
人事股
0377-62168623
0377-62168682
 
固始县教体局
人事科
0376-4605116
0376-4605227
 
汝州市教体局
人事科
0375-6035306
0375-6862383
 
永城市教体局
人事科
0370-5118711
0370-5118649
 
鹿邑县教体局
行政审批股
0394-7221017
0394-7223172
 
 
 

    2.各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

  2、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3、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4、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5、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五本教材为2011年新编,由华文出版社出版;幼儿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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