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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长沙市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申请报名时间

来源:fjzsksw.com 2010-3-8 12:33:57

 

  2010年长沙市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申请报名时间:4月15—30日

  申请受理

  1、申报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在长沙市的中国公民,均可在本市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2、网上申报时间

  春季批次 4月15日—4月30日

  秋季批次 10月15日—10月31日

  3、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再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它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果有信息项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申请表》,打印一式2份。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后,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根据本人申报的层次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有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学校应向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本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名册及相关信息,并协助做好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申请的现场确认工作。

  (1)确认时间

  春季批次 4月20日—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秋季批次 10月20日—11月3日(节假日除外)

  (2)确认地点

  全市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全市其它申请人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长沙市政府服务中心;

  芙蓉区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芙蓉区教育局人事组织科;

  毕业学校在天心区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天心区教育局人事科;

  天心区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天心区教育局人事科;

  雨花区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雨花区政府政务中心;

  毕业学校在岳麓区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岳麓区教育局人事科;

  岳麓区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岳麓区教育局人事科;

  毕业学校在开福区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开福区教育局人事科;

  开福区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开福区教育局人事科;

  毕业学校在长沙县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长沙县政府服务中心;

  长沙县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长沙县政府服务中心;

  望城县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望城县教育局人事科;

  浏阳市户籍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浏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毕业学校在宁乡县范围内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宁乡县教育局人事科;

  宁乡县户籍的其他申请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宁乡县教育局人事科。

  (3)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供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②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

  ③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⑤思想品德鉴定表(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⑥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⑦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或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第②项和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经受理后,须按《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者方能认定教师资格。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相应区、县教育局受理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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