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师资格

3773考试网教师资格考试江苏教师资格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9-7 9:31:38

苏教办人201211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切实做好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省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认定时间安排

 

19102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929前,各高校完成申报人员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310912日,网报现场确认。

 

410月中下旬,集中上报申请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高校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今年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 未经省教育厅授权的高校不可以独立开展本校拟聘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工作,否则测试结果无效。请有关高校于820前将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学校组建、升格的批文、专家审查委员会名单及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讯录)报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3.各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测试标准、办法和规定的程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请各校于99前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届时将对部分高校的测试组织情况进行检查。

 

4各高校要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统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各校要指定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体检表、检验单,防止漏检或作弊。请各校于99前将体检指定医院情况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备案。

 

5.各高校在网报现场确认时,要安排专人负责申报信息核实、确认,协助申请人在现场做好必要的修改和打印工作。严禁随意修改申请人信息,未经审核不得签署意见。审核通过人员名单须与材料集中上报时人员名单一致。各确认点要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系统管理,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系统安全。

 

6.今年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相关课程,须由各高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申请表附后),经批准后,方可免考相关课程。

 

7.为保证认定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集中审核申报材料,认定结果经公示后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8为推进网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请各高校于1030前,登录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政务大厅进行网上集中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址:www.jste.org.cnwww.jste.net.cn)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联系电话(传真):025-83758179电子邮箱:jsjszg@126.com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2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要求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基本情况表(样表)

 

4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外网申请操作步骤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组织工作安排表

 

6.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情况表

 

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讯信息采集表

 

8.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教师 资格  认定  通知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621印发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