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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局2013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教育局 2012-12-6 10:51:10

各县(市、区)区教育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通教师〔2012〕12号)精神,现将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政策咨询

1.时间:2012年12月3日—7日。

2.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一楼A111教育局窗口。

3.联系电话:59000859。

4.申请人也可登陆“南通教育为民服务网”进行网上咨询。

二、教育学、心理学报名与考试。

    2012年12月8日—10日,南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面向市区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南通市段家坝路91号崇川区教体局自考办),各县(市、区)自考办(招生办)面向当地考生开展考试报名工作。2013年2月23日,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0日前省考试院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网上报名

1.时间:2013年3月21日~3月31日。

2.网址: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http://www.jste.net.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

3.网报要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所选择的认定机构为“南通市教育局”。网上报名如果选择认定机构错误,要及时与相关的认定机构联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撤消、重新申报,否则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认定权限,将无法受理。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网上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四、体格检查

1.时间: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4月2日(星期二)。

2.地点:南通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南通市青年西路22号)。

3.批次安排及要求:详见附件2。

五、网报现场确认

1.时间: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一楼A111教育局窗口(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可乘11路、13路、22路、15路或33路达到)。  

3.批次安排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六、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

2.测试地点: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南通市城山路24号)。

3.测试教材: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采用本市现行普通高中教材,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测试教材将于5月上旬在南通教育网公布。

4.测试名单:将于4月28日前在南通教育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5.测试准考证:请参加测试的人员于5月10日凭个人身份证明到南通高等师范学校传达室领取。

七、认定结果公示及证书发放

5月20前,在南通教育网公示认定结果;

6月17~20日,在政务中心A111教育局窗口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届时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窗口领取,其他人员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

3.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现场确认须知

4.学业成绩证明(样式)

                                     

 

                                                                             南通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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