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全省统一安排,现就我县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1. 户口或固定工作单位在安岳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固定工作单位出具思想品德鉴定材料);
2. 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资格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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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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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层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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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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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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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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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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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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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D、教育心理学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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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师范学历学科成绩中所含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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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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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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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师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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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C、教育心理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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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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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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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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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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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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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师资格体检。时间: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10日,地点:安岳县中医院;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两寸免冠近照一张。
七、咨询电话:028-24524655
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必须一致。
4.以上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