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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须知

来源:fjzsksw.com 2011-7-28 16:42:27

上海市201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网上报名相关事宜如下:

  目前申请普教类(中小中专幼和、中职)教师资格必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课程的考试成绩;申请高教类(大学、高专、高职)教师资格须提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方法》和《心理学》的考试成绩,而且在提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必须是高校拟聘用教师。

  在申请教师资格时,必须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提供:真实有效地学历文凭和相关科目的考试成绩等资料,如有不实,后果由申请人员承担。

  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然后缴款付费确认的方式(无现场报名)。

  一、报名日期

  报名日期:2011年8月26日—8月31日

  二、付费形式

  报名考试人员可选择『网上付费』或『现场付费』

  三、日期安排:

  1、报名表信息修改日期:

  2011年9月1日—9月2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6:30

  地点: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口)304室

  附近交通:01、44、48、57、62、71、76、127、923、925、925B等

  2、现场付费日期:

  日期:2011年9月14日—9月17日

  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2:30—16:00

  地点:延安西路900号(江苏路口)一楼大厅

  四、网上报名注意要点:

  (1)报名信息必须认真填写、仔细核对,如发现报名所填报的信息有错误(身份证号码不得有误,考生申请修改信息,以身份证号码为据),必须先按照规定修改信息后再付费。

  (2)选择『网上付费』人员:必须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付费,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打印报名表,报名完成后,请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网上付费成功后,所打印的报名表显示“缴费成功”,即所有的信息均无法修改,由此所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3)选择『现场付费』人员:到现场付费时,需带好信息真实无误的报名表,报名表中《承诺书》栏必须签有考生姓名,粘贴2张一吋近期彩色报名照(同底色)后,按照报名表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付费并领取《准考证领取凭条》。

  五、注意事项:

  1、第一次参加考试者,必须同时填报三门课。单科重考者可选报相关科目。

  2、过期不付费者,作自愿放弃本期考试处理。

  3、因报名信息错误,申请修改时,请带:①考生身份证原件、②报名表,于2011年9月1日—9月2日到延安西路900号304室,现场申请修改信息(因过期不修改信息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六、收费标准:

  考试费:40元/科

  报名费:10元/次

  八、考试日期

  2011年12月10日

  九、考试教材

  ▲ 现场付费时,各收费受理点均设有考试用书代销处 (购完为止)

  本期考试用书《教育学概论》、《高等教育学概论》和《高等教育方法概论》改用修订版考试用书,《心理学概论》和《教育方法概论》继续使用未修订版用书。

  ▲ 自行购买考试用书可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门市部(中山北路3663号内)

  (考试用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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