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程序
(一)审查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3日—8日。
2.报名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联系电话:87274558。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收取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
(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根据《考试办法》,对不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进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和考试,培训和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具体事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星期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体检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以及免试人员,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2.专业技能考试前,缴纳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
3.考试时间:2009年7月1日—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