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规
申请中小学
教师资格者
通 用
《教育政策法规》,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教师职业
道 德
《教师职业道德》,西北大学出版社2011年2月出版
备 注:(1)西北大学出版社联系方式:029—88305287;
(2)本次培训与考试使用的指导用书由各市(区)教育局自行与出版单位联系征订,在开始报名工作时统一发放。
附件3: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样表)
填报单位: 教育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2012年 月 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学历证
号码
毕业学校
及时间
最高学历
所学
专业
申请教师
资格种类
申请任教学科
申请考试科目
是否补考
教育政
策法规
教师职
业道德
教育学
教 育
心理学
1
× ×
×
×××
×××
×××
×××
××大学
2011.6
研究生
古代文学
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
高中语文
0
0
0
1
是
2
× ×
×
×××
×××
×××
×××
××大学
2012.7
本科
应用数学
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
初中数学
1
1
1
1
注:(1)此表请用Excel电子表格按A3纸型横向制作; (2)在“申请考试科目”相应栏内划“1”表示参加本科目的考试,划“0”表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该科目通过”;(3)属于补考的请在“是否补考”栏内填写“是”。
附件4: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样式)
1.正面内容
陕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准考证
姓 名
性别
照 片
(加盖发证
机构公章)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考试种类
(填写代码)
注:A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种类;B代表小学教师资格种类;C代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种类。
2.背面内容
陕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2012年5月5日,星期六)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试场编号
座号
教育政策法规
8∶10—9∶40
教师职业道德
10∶20—11∶50
教 育 学
14∶00—15∶30
教育心理学
16∶10—17∶40
考生须知:
1.本证不得遗失、涂改、转借,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证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3.考生必须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生守则。在考试中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舞弊行为的,按照陕教师[2007]39号文件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等相应处罚。
4.考生自带文具,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笔,考生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附件5:
陕西省市(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陕西省教育厅 029—88668691
西安市教育局 029—87274558
宝鸡市教育局 0917—3660089
咸阳市教育局 029—33328061
渭南市教育局 0913—2109450
铜川市教育局 0919—3192396 3192399
延安市教育局 0911—2319119
榆林市教育局 0912—3529395
汉中市教育局 0916—2626325
安康市教育局 0915—3216119 3219167 3112987
商洛市教育局 0914—2317722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029—87031714 87012115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资格 考试 通知
抄送: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委厅有关领导及处室。各有关新闻媒体。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印发
打印人:任芸 校对人:韩润社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