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资格

3773考试网教师资格考试浙江教师资格正文

2016年春季金华婺城区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来源:金华市教育考试院 2016-6-6 17:49:44

2016年春季金华婺城区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婺城区2016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精神,现将婺城区2016年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婺城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包括浙江金华经济开发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所在地在本区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区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免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5日——6月23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律不开放。
  四、报名方式
  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
  社会考生现场确认点选择“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浙师大学生根据学校通知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10.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  “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五、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婺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2016年6月24日8:30-12:00和14:00-17:00。现场确认网络将于6月24日17:00关停,故提醒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 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2.确认地点:
  社会考生: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华龙南街88号,婺城小学隔壁)
  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确认地点在浙江师范大学各专业所属学院教务办公室;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本科毕业生,确认地点在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各专业所属分院综合办公室;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确认地点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浙江师范大学的网报和现场确认时间详见学校认定公告。
  (二)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6.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7.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携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5年下半年以后考生可提供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六、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体检具体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不需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八、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金华教育网: http://www.jhedu.org/)查询认定结果,以及教师资格证的领证通知。
 
  咨询电话和网址:
  婺城区教育局: 0579-82487087
  浙江师范大学确认点:82292115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确认点:82291186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确认点:82283031

  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

移动站 电脑版 专题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