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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桐乡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来源:2exam.com 2012-11-13 20:05:08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新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请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应届(指2013届,下同)优秀毕业生;

  2.短缺专业本科毕业生;

  3.桐乡市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4.桐乡市行政区域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5.桐乡市行政区域户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6.桐乡市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在职编外教师。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中学(含职业高中、进修学校、电大)教师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原则上和应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

  3.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考试、体检及考核;

  5.根据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招聘结果;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办法

  (一)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短缺专业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市教育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如下:

  1.应聘中学(含职业高中、进修学校、电大)教师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可不受户籍限制。

  (1)应届硕士毕业生;

  (2)文、理科专业第一批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指综合奖学金,下同);

  (3)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文、理科专业第二批录取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5)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211工程”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6)“211工程”高校的体育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应聘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汽修专业课教师的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3.应聘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教教师须桐乡籍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康复训练师须普通高校医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4.应聘少体校体育教练员的:运动训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或退役运动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以上人员可在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各校应严格控制非桐乡生源地的人员;应聘普通初中教师的须是桐乡市生源地的人员。

  (二)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拟在3月进行。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拟在4月份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各学校招聘教师要控制在编制限额内,并有经核准的2013年增人计划,严禁计划外进人。

  2.及时将教师需求计划在桐乡人才网、桐乡教育网等媒体上发布。

  桐乡市教育局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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