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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湖北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内容面试过程

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11-27 22:01:22

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3、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4、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5、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面试参照《湖北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hbea.edu.cn)。

      6、从 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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