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填写姓名并粘贴照片,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板;编号到确认现场后统一填写)。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按要求填报并盖章)。
10、师范类(包括教育硕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1、使用专科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还需提供一级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请申请人员自备牛皮纸档案袋一个,将材料按照以上顺序依次装入。申请人员根据个人情况,不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忽略,并修改《2014临淄区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明细》(附后)用A4纸打印1份,黏贴到档案袋上。师范类毕业生请在档案袋左上角注明“师范类”字样。
注: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原件与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单独装订在一起。
三、体检安排及要求
(一)体检地点:淄博市临淄区妇幼保健院(即齐都医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齐园路)123号
(二)体检时间:2014年4月14日。
(四)体检程序及要求
1、申请人员于体检当日早7:00前携带《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指定医院缴费(具体数额以医院收费为准)后开始体检。
2、申请人员要按照体检表要求检查教师资格认定规定的所有项目(单独体检者体检结果不予承认),体检结束后把体检表交到医院指定处,由医院工作人员检查体检项目是否有遗漏。体检结束体检者离开体检区,不能在体检区逗留。
3、体检者早上不能吃早饭(必须携带水和食品,抽完血后食用),体检前一天不能喝酒,不要吃油腻的食物。
4、体检时保持安静,保持环境卫生,听从带队医生指挥。
逾期不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临淄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