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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生产基地教育处,局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为配合做好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高全市教师普通话水平,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将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范围:全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工作由各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8日至3月15日,报名地点由各县区教育局确定。 (三)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准考证用2张、证书用1张)。 二、时间安排 (一)上报报名材料。报名时,各县区要认真填写准考证(式样及各县区准考证编号见附件1、2),于3月18日前将录入完整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报名表》(此表为国家语办统一格式表格,请从东营教育信息网下载,并按表格上面提示的规定填写)邮送市教育局师训办(市语办)(邮箱:shixunban@163.com)。其中姓名、身份证、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业、出生年月等7项为必填项,其余为选填项。 (二)编排考场及考试时间:考生的考点、考场、考试时间于3月23日前通过市教育局办公平台下发,请各单位及时签发至具体办理人员。各单位要按照市语委办下发的本单位考生花名册编定信息,把准考证(准考证样本见附件1)每项都填写准确,尤其要核对所核定的准考证号、考场号及考试时间。 (三)办理准考证:检查无误后,于3月25日前到市语委办(市教育局310房间)办理准考证。 (四)考生领取准考证:4月5日前,报名测试人员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五)测试时间:有关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需根据各县区报名人数确定。测试约30分钟一场,参加测试的人员应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候测大厅,由考务人员按准考证号顺序安排编组并引导应试者进入备测大厅。 (六)考生测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四周之后在“东营教育信息网”或者所在县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测试 (一)测试工作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具体组织,测试形式为口语测试,国家、省级测试员担任测试员。 (二)测试试题由山东省语委办统一印制,待测人员抽签确定本人试题(共50份)。 (三)报名测试人员要按照《东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场规则》和《东营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的要求,一律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东财综〔2008〕33号)文件规定执行,测试费为50元/人。 五、有关要求 (一)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测试工作是教师资格认定的一项重要环节。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加强管理、规范程序,规范测试程序,确保准考证办理、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要求、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报名测试人员可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www.dyjy.gov.cn)查阅。 附件:1.准考证式样 2.各县区准考证起始号码及教育局联系电话 3.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注意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