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我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文件规定,由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自考办承担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以下简称“教师招聘”)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现就2010年我省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招聘笔试科目安排
2010年教师招聘笔试定于
各市、县(区)在制定招聘方案时,应根据拟招聘的岗位要求,明确应聘人员应参加专业考试的具体类别名称(应在本通知附件公布的29个专业类别范围内)。
二、招聘方案的确定与公布
教师招聘方案由各市、县(区)制定并在
三、应聘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应聘者可以根据本人需要同时在多个用人单位报考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属同一专业类别的岗位,但必须由本人确定在其中某一个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考试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所报考且符合招聘要求的用人单位之间互相通用。
教师招聘笔试的报名时间为:
1、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负责。经审核符合教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部门应在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的资格审查意见栏上盖章确认,应聘者持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当地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
2、应聘人员笔试报考工作
应聘人员笔试报考工作由各市、县(区)自考办负责。各自考办在接受应聘人员报考时,要确认是否已经资格审查部门确认同意。工作人员采集的应聘人员报考信息(含摄像),相关表应经应聘者本人认真核对、确认签字后生效。
3、报考收费
教师招聘考试考务费收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报考缴费后,不论是否在该考点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四、笔试地点与笔试时间
1、笔试地点:
安排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备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条件的考点中进行,考试保密级别按国家机密级执行。
2、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
五、应聘人员的报考数据汇总与考场编排
各市、县(区)自考办应于
六、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计算与发布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于6月下旬在省自考办相关网站公布并通知相关用人单位。应聘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以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七、教师招聘笔试咨询电话:省自考办考务科
0591-87665928 87672265 13178118648
各市、县(区)教育局、自考办要高度重视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时间组织好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与报考工作,认真核对应聘者报考信息,严格按规范做好考前各项准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请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材料报省教育厅及省自考办。
附件:
1、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科目
http://www.fzzk.cn/resource/downloads/xzzx/20102251071644316.doc
2、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http://www.fzzk.cn/resource/downloads/xzzx/20102251074580049.doc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