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考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在体检、考核范围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区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除特殊情况经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应考人员均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山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福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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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人才网:www.fsrc.gov.cn
福山教育网:www.fsjy.cn
附件:1、烟台市福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点击下载)
2、烟台市福山区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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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教体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