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

3773考试网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正文

四川剑阁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

来源:剑阁县教育局 2010-7-27 16:39:26

 

  七、考核

  教育、人事部门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向人事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剑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内由主管部门通知通过公示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拟聘人员经县人事局审核确认后,凭人事部门的确认通知,由用人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本人学籍档案原件移交至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没有及时移交档案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名时只作资格初审,在招考过程中还要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现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现象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留下能够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及其它联系方式,若在招聘过程中需告知考生与考试相关事宜但因关机、停机等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公告由剑阁县人事局、剑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三、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报名、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839)6602126

  县人事局:(0839)66012966601301

  (二)监督电话

  县人事局纪检组(0839)6601302

  附件:《2010年剑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单位基本情况和报考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三日

 

上一页  [1] [2] [3]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