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小店区2010年招聘教师面试(讲课)办法
为做好招聘教师选拔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驾驭课堂教学能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教学岗位上来,根据有关规定,制定面试评价办法如下:
一、面试原则
公开 公平 竞争 择优
二、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结果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的人员。
三、面试内容:
评价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育教学技能和运用专业知识的技能。评价的形式为面对评委讲课,每人面试时间为20分钟。
面试评价总成绩为200分,其中教师形象10分,教学设计30分,课堂教学120分,教师素养40分
四、面试的程序
1、抽取日期签:8月19日下午3:30所有参加面试人
员抽取日期签。
2、抽取顺序签:参加面试的人员按日期签顺序分上、下午在面试地点抽取讲课顺序签并集中等候讲课。
3、抽取课题签: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照时间安排携带面试证、身份证提前10分钟抽取课题签、每人可抽取2个课题,从中选择一个作为讲课题目,选定后不得更换(未按时参加评价者,视为自动放弃)。
4、备课:时间为两小时,可携带有关教材参考资料,在备课室按规定位置独立完成备课工作,并写出一份所抽课题的教学设计,提前5分钟到相应学科组教室门口等待。
5、讲课:面试人员将面试证、身份证及抽取的相应课题呈交评委。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开始准备和结束整理5分钟。
6、讲课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所有被测人员均要在评价表上签字,留下本人的教学设计,离开测试教室,教学设计是面试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
7、面试结束后30分钟面试人员在面试点门口领取面试成绩单。
五、面试时间
8月20日——21日
六、面试形式
由区人事局、教育局制定面试要求,分学科组织评委进行面试。各学科评委由3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