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度佛山市南海教育系统赴华中师范、武汉大学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大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0%或平均绩分点在3.2以上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团委书记、南海生源可放宽条件。
硕士学历的毕业生,本科学段须在211工程院校就读。
三、招聘程序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表到相应的电子邮箱(12月4日凌晨零时截止),投表内容包括:
1.2011-2012学年南海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
2. 个人制作的自荐材料
以上资料要求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相关单位的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以1:5的比例拟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确认面试名单: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5日下午6时前,把面试人员名单发到所在高校的就业网上。
(四)面试:按照面试名单,学生于12月6日下午及12月7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有关考生带上小一寸近照2张、协议书、推荐表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分学科进行,请有关人员准备1分钟的自我介绍。
(五)确定拟聘人员:由我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获得聘任资格人员,并由单位与其签订临时意向书,同时发放体检表。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我局可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六)体检:拟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及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为准则。相关单位将与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度和试用考察制度
1.聘用制度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及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
2.试用期考察制度
(1)对高层次教育人才免试用期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硕士研究生、双学士教师由用人单位在3月1日前书面提出申请并经我局同意,可免去试用期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均实行试用考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不转入我区教育系统,可挂靠在区人才服务办公室。
(2)考察要求:由我局和所在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符合要求可办理正式的聘用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海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2011-2012学年度华中师范、武汉大学招聘专场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