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章,报考中学教师必须是高中起点正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报考小学教师必须是正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高职专业课教师须是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历)。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必须是山东生源,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必须是烟台生源,专科学历毕业生必须是海阳市生源。报考高职专业课教师的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和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报考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除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不限专业外,报考其他岗位教师的人员所学专业要与所报学科相同。语文专业普通话需达到二级甲等,其他专业普通话需达到二级乙等。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包括:应届毕业生需出具身份证、学历层次及专业证明(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要注明师范类)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证;往届毕业生需出具学历证书、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已就业或已签就业协议毕业生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复印件。
笔试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笔试成绩在海阳市人事人才网和海阳市教体局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