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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2011年公开选拔高中教师工作方案
经中共洪江市委常委会研究,2011年,我市面向省内高等师范院校公开选拔高中教师。为认真做好这次公开选拔高中教师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成立公开选拔高中教师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小兰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世刚同志、副市长杨勇副组长,易声庚、彭家贵、张卿荣、谢铖、舒清春、肖晓光、钦少平、易友文、蒋益楠、易建中、何生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易声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钦少平、易友文、蒋益楠、易建中同志任副主任。
2、监督小组
成立公开选拔高中教师监督小组,由市纪委副书记张卿荣同志任组长,彭家贵、谢铖、舒清春同志任副组长。
3、面试小组
成立公开选拔高中教师面试小组,由市教育局局长易声庚同志任组长,易友文、蒋益楠、易建中同志任副组长,易克颖、冯平凡、杨海鹰、杨春林、杨丽、周润宏、赵建新、向长秋同志为成员。
整个选拔工作在公开选拔高中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选拔职位及名额
1、黔阳一中教师7名。其中:语文、数学各2名,舞蹈、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各1名。
2、芙蓉中学教师5名。其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各1名。
3、职业中专教师2名。其中: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各1名。
三、基本条件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品学兼优的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选拔岗位要求。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4、身高男生1.6米及以上,女生1.5米及以上。
四、工作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五、主要程序
1、发布需求信息。4月8日,将我市需求岗位职数在湖南省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开发布,委托该中心收集应聘者相关材料。
2、组织面试
4月20日上午9点,在湖南省师范大学由教育、人事、编办、财政、纪检等部门领导组织各学科专家教师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为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说 课准备时间30分钟(机械加工技术、电子技术要考察实际操作能力)。
3、资格审查
面试合格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核签具的推荐意见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分配程序下)。
4、考察
深入学校听取学校、班主任、教师及学生对面试合格者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
5、体检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病人联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校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规定执行。(时间另定,地点:长沙。体检费自理)。
6、签订录用合同
面试、资格、考察、体检合格者,签订由洪江市教育局、人事局、编办、财政局盖章的录用合同书。一旦签订录用合同,应聘者必须将本人档案等有关资料交给洪江市教育局,同时,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要求,不得违约,否则,处予5000元违约金的处罚。
六、待遇
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录用者从2011年9月起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