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
常宁市2011年教师招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表
| 用人单位 | 招考层次及学科 | 合 计 | |||||||||||||||
| 初中教师 | 初中小学合招 | 小学教师 | 幼儿教师 | ||||||||||||||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历史 | 生物 | 小 计 | 美术 | 英语 | 信息技术 | 小计 | 不限专业 | 进修学校2011年师范应届大专毕业生 | 小 计 | 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 | |||
| 白沙 | 1 | 1 | 2 | 2 | 6 | 6 | 12 | 15 | |||||||||
| 荫田 | 1 | 1 | 1 | 3 | 1 | 1 | 1 | 3 | 10 | 10 | 16 | ||||||
| 西岭 | 1 | 1 | 2 | 1 | 3 | 5 | 5 | 9 | |||||||||
| 烟洲 | 1 | 1 | 2 | 1 | 1 | 1 | 1 | 4 | |||||||||
| 蓬塘 | 1 | 1 | 2 | 2 | 2 | 4 | |||||||||||
| 板桥 | 1 | 1 | 3(仙侨) | 3 | 4 | ||||||||||||
| 胜桥 | 1 | 2 | 3 | 1 | 1 | 4 | |||||||||||
| 洋泉 | 1 | 1 | 2 | 1 | 1 | 1(兴源) | 1 | 4 | |||||||||
| 松柏 | 1 | 1 | 1 | 1 | 1 | 1 | 3 | ||||||||||
| 水山办 | 1 | 1 | 1 | ||||||||||||||
| 官岭 | 2(鹅院) | 2 | 2 | ||||||||||||||
| 大堡 | 1 | 3 | 4 | 4 | |||||||||||||
| 塔山 | 1 | 1 | 2 | 2 | 3 | ||||||||||||
| 天堂山 | 2 | 2 | 2 | ||||||||||||||
| 江河 | 1 | 1 | 1 | 1 | 2 | ||||||||||||
| 罗桥 | 1 | 1 | 2 | 1 | 1 | 3 | |||||||||||
| 庙前 | 1 | 1 | 1 | 1 | 2 | ||||||||||||
| 市幼儿园 | 2 | 2 | |||||||||||||||
| 教育局统招 | 4 | 4 | |||||||||||||||
| 合计 | 2 | 4 | 5 | 3 | 2 | 2 | 18 | 3 | 14 | 4 | 21 | 33 | 10 | 43 | 6 | 88 | |
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由教育局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同意,考试前用人计划可适当调整并予以公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常宁籍师范类(或有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本一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师范类;参加过常宁市学校顶岗实习的毕业生不限常宁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须有一年以上(含一年)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经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师表。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5、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原则、程序及要求
1、坚持专业对口原则。报考英语、美术、信息技术、幼儿教育等学科教师人员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原则上要专业对口,文科类毕业生可报考初中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师,理科类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数、理、化、生等学科教师;报考小学教师专业不限。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时须由本人递交下列证件资料:a、毕业证原件、复印件;b、身份证原件、复印件;c、教师资格证原件或已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d、本人户口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和当地计生办出具的婚育状况(未婚未育、已婚未育、已婚已育)证明;e、其他相关材料(报考幼儿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交原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f、报考申请书(申请书文本格式由教育局统一印制,考生根据各学科用人计划和本人意愿填报报考岗位)。由教育局监察室、计生办、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通过目测,回答问题等方式,了解每位参考者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是否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是否符合教育教学要求。面试合格者,资格等同参加笔试。
4、考试
①笔试。报考小学教师(不限专业)人员只考语文、数学两科(考初中教材;语数各占50%折成综合总分);报考信息技术、美术等学科教师的人员只考相应学科专业理论,内容考中学教材(以高中教材为主);报考英语及初中语、数、理、化、历、生各学科教师的笔试内容只考相应学科高中教材;报考幼师的,专业理论考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卫生学知识(一套卷)。报考信息技术、美术等学科教师和报考幼儿教师的,笔试成绩占综合总分50%。
②专业技能测试。只有报考信息技术、美术等学科教师和报考幼儿教师的人员要进行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各学科招聘计划1:2确定技能测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50%。
5、初录
①由教育局按用人计划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等额初步确定录取人员。②在上线人员中,根据本人的报考申请书所填报的岗位志愿按成绩高低、按计划等额录用。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时,等额录用后,超计划的上线人员在服从调剂的情况下录用到相关岗位;相关岗位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则从填报第二志愿的人中录用,再未录满时则从填报服从志愿的人员中调剂录用 ;如果上线考生所选择的岗位未被初录,又未填写服从志愿的,则取消其录取资格,所缺名额从相应学科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6、体检:对初录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由教育局、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
7、聘任
对录用的毕业生,统一实行聘任制,被录用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聘一年,期满合格后,在试聘单位续聘。
五、时间安排
报名:7月1日至6日,地点在教育局人事股。
面试:7月12日,地点在教育局人事股。
笔试:7月15日。
阅卷:7月16日。
公布笔试成绩及信息技术、美术、幼儿教师等三类学科参加技能测试人员名单:7月17日—18日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六、本次考试收取考测费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报物价局审定。
常宁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1年5月30日
附件:
常宁市教师进修学校2011年应届大专班毕业生
招 聘 录 用 方 案
一、招聘对象、名额及目的
1、招聘对象:限招常宁市进修学校2011年师范类计算机、英语大专班及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未婚未育。
2、招聘名额:招聘英语专业毕业生3名,计算机专业毕业生3名,学前教育专业4名,共计10 名。
3、招聘目的:招聘的10名大专班毕业生全部用于补充我市边远缺编乡镇(限指白沙6人、天堂山2人、塔山2人)小学师资力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凡聘必考,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分专业招聘的原则(计算机、英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不能相互跨专业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前须由本人写出“经考试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我市边远缺编乡镇(同前)工作五年”的申请。再持身份证到进修学校报名,报名采用电子摄像。由进修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教育局核发准考证。
2、考试
笔试。所有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都要考语文、数学两科(考试内容与总方案中的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同卷);计算机、英语及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分别加试相应专业理论,考试内容分别与总方案中报考英语、信息技术和幼师专业理论考试同卷。
3、初录
分专业按综合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分配的用人计划等额录取。
4、体检:初录的人员体检与常宁市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一并进行,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5、聘用:对录用的毕业生,统一实行聘任制,被录用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好《聘用合同》,试聘一年,期满合格后,在试聘单位续聘。
五、时间安排
报名及资格审查:6月28—29日 地点:教师进修学校
笔试:7月15日
公布笔试成绩:7月17日—18日
六、本次考试在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教育局、人事局统一组织安排,实行阳光行动,广泛接受监督。
常宁市教育局
201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