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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1年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fjzsksw.com 2011-8-1 9:18:33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府办〔2011〕139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和2011年秋季学校需求情况,经研究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教师,充实我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各地在职优秀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

直属学校招聘各类教师共17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各地在职优秀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身心健康,应变能力强。

2.中学教师学历要求本科以上(含本科);小学教师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含大专)。

3.具有中小学教师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仪表端庄,普通话达标,年龄不超过40岁(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省级骨干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教学能手等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3岁(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班级管理经验。

6.省级骨干教师、奥林匹克高级教练、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教学能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

7.特级教师和国家级骨干教师年龄放宽5岁(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并免考试(直接选调)。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普招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三年内(海南籍毕业生可适当放宽2年)。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

3. 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 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英语专业毕业生要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其他条件相当,通过专业英语八级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5. 普通话标准,具备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6. 熟悉现代化教育手段。

7. 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招聘信息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和海口市教育局网站(www.hkjy.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ihk.lss.gov.cn)发布。

(二)组织报名:2011年7月27日-30日报名,报名地点: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海口市考试中心一号窗口。

1.在职教师

报名人员需填写《2011年海口市直属学校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学历、职称及重要荣誉证书或论文等(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同底照片3张。

市内报名人员到报名窗口直接报名。市外报名人员将材料邮寄至海口市教育局人事处(7月30日前收到视为报名,学校转交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以受理),或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hkjyjrsc@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898-68724598 0898-68724595联系人:陈老师、邝老师)。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名人员需填写《2011年海口市直属学校招聘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重要荣誉证书、本省生源毕业生还需提供入学前户口簿(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同底照片3张。

市内报名人员到报名窗口直接报名。市外报名人员将材料邮寄至海口市教育局人事处(7月30日前收到视为报名,学校转交的应聘材料一律不予以受理),或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hkjyjrsc@163.com,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联系电话:0898-68724598 0898-68724595联系人:陈老师、邝老师)。

3.应聘人员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的,若符合条件,考试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逾期不予确认报名资格。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4.初审合格后,通知参加考试,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7月31日―8月2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报名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视实际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才进行考试。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8月7日-10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教学能力。

3.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面试)两个部分。综合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知识闭卷笔试40分(卷面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面试)60分(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

4.考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59号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

5.考试要求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教育局的网站上予以公布。入围面试人选按40\%笔试成绩+60\%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含面试)确定综合成绩。

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时考试,同时划线。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在职教师考察人选在考察过程中需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不能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动证明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 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7天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批。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九、聘用待遇

1.被聘用教师享受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海南特区浮动工资和奖励工资标准。

2.被聘用教师享受校内工作岗位津贴和各项福利待遇。

十、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路海口市第二行政办公区18号楼南楼海口市教育局人事处

邮编:570135

电话:0898-68724598 0898-68724595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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