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善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根据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参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就业实行考试聘用的试行意见》(临政办发[2005]78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文件精神和师资需求,经管委会研究,决定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未就业的2010届、2011届开发区籍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2.未就业的2010届、2011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开发区籍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
3.父亲或母亲系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上述非开发区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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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初中教育 |
小学教育 |
专任教师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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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思品 |
历史 |
生物 |
化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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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2 |
3 |
1 |
1 |
1 |
2 |
1 |
3 |
1 |
1 |
3 |
1 |
20 |
对于报考人数低于学科考聘计划数2倍的,笔试考试前将调整该学科考聘计划;学科报考人数低于2人的,取消该学科考聘计划。
三、招聘办法
实行审查、笔试、有关加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有关加分和招聘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档案审查和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
(一)笔试
1.报名
8月15日上午8:00,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以下相应资料准时到临沂皇山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并进行指纹录入。
符合招考范围第“1“款者,应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报到证已上交开发区教育局的无需提交);符合招考范围第“2“款者,应携带报到证、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符合招考范围第“3”款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应携带父亲或母亲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等基层服务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应携带下列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区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须出具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初中教育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生,小学教育和专任教师招收本、专科学历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任意选报招聘计划所列的任意一个专业。
2.命题和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