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不包括直接考核的岗位)
|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职称 | 其它资格条件 |
| 专技岗位 | 教师 | 5 | 学前教育 | 大专学历 | 无 | 教师资格证 |
| 专技岗位 | 保健员 | 1 | 护理专业 | 大专以上 | 无 | 具从业资格证 |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
5、年龄2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