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11月2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举报电话:
兴城市教育局 0429-5332009
兴城市监察局行政举报中心 0429-5811223
通信地址:兴城市教育局 兴城市监察局 (邮编:125100)
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通 知
请公示期满无异议考生,务于2012年11月21日上午8:30到市教育局人事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当日到市人事局人才中心办理人才代理手续,费用自理。相关手续办理后务于11月22日上午到新工作岗位上班。
兴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