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cheng.gov.cn/)、莱城现代教育网(http://www.lchedu.net/)予以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