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网上确认后,由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参加面试(应聘对象参加面试时须出示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以确认顺德生源身份),并将面试方案和有关要求及时告知应聘对象。面试在2012年11月26日—12月5日期间进行。
面试由区教育局指导,制定面试实施指导意见,各镇(街道)教育局、区属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形式可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查等形式,考察应聘对象的综合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对象的基本教育素质(包括仪表仪态、教育理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各招聘单位分岗位(学科)成立由5—7人组成的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一般由学校行政、学科组长、骨干教师代表和面试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也可由镇<街道教育局直接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