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2013年拟招聘毕业生50人。其中,教师岗位30人,学生辅导员岗位10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0人。
二、招聘岗位一览表(附后)
三、申请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品学兼优,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1.学历要求。原则上要求国家重点大学(“985”、“211”院校)毕业。第一学历要求必须为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应聘辅导员及专业技术岗位,最低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
2.外语水平要求。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六级以上;辅导员和专业技术岗位英语水平要求达到国家四级或专业八级以上。
3.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经本校两名同行教授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服务年限要求。依据学校《关于服务年限的规定》确定服务年限,其中硕士研究生7年,博士研究生10年,博士后12年,同时为保持人员结构比例和队伍的稳定性,接收的硕士研究生服务年限内不允许申请变动受聘岗位。
5.其他要求。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熟悉学生思想和心理特点,关爱学生。研究生上学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本校优秀研究生,考核优秀的,可参加辅导员岗位应聘,接收本校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应接收辅导员岗位人数的20%。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教师岗位全年均可应聘,不受时间限制;
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
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或邮寄等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教师岗位:在相关单位报名。报名须提交《2013年接收应届毕业生考核情况登记表(教师岗位)》及个人资料,包括本人简历、所在学校推荐材料、已获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即退还)。
(2)辅导员及专业技术岗位:在人事处人事科报名。报名须提交《2013年应聘辅导员报名表》或《2013年应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2.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