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现场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3年全日制国家211工程师范院校(师范类)或国家985工程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领取教师资格证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或测试成绩单。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年龄及身体要求:本科毕业生在26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