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具有报到证;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年龄及生源地等岗位条件具体见《2013年建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
3. 各岗位不招聘各类在编在职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考试方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2.1998年辞退的建阳市小学顶编代课教师、建阳市96届福州幼儿师范函授班毕业代课教师只需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