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球类技能类
(1)篮球行进间(二大步)投篮
①考试用球圆周为75—
②考生从篮球场中场区运球起动,运球推进距篮圈中心的垂直投影点2.5—
③每生可做二次,以其中较好一次确定技评成绩;
④由三名监考老师根据动作质量同时按5、4、3技评打分。评分取值方法:三人相同取一致分值,二人相同取二人同分值,三人不同取中间分值。
(2)排球双手垫球
①考试用球圆周为65—
②考生在3×
③每位考生可垫球二次,以其中传击动作较好的一次计取成绩;
④裁判根据动作质量和垫击次数按5、4、3进行打分。评分取值方法:三人相同取一致分值,二人相同取二人同分值,三人不同取中间分值。
(3)足球脚背颠球
①考试用球的圆周为68—
②考生用头或脚背(单、双脚均可)颠球6次以上,动作自然连贯得5分;
③颠球时手及手臂触球或球落地即为一次颠球结束;
④每位考生可颠球二次,以其中颠球动作、次数较好的一次计取成绩;
⑤根据动作质量和颠球次数按5、4、3进行评分。评分取值方法:三人相同取一致分值,二人相同取二人同分值,三人不同取中间分值。
3、素质类
(1)一分钟跳绳
①考试用绳由考场提供或自备;
②在平坦地面上画半径
③考生持绳站在圆圈内,发令员示意考生作好准备。考试开始以“预备!”“起!”发令,考生听到“起”后开始跳绳,同时记时员开表;
④遇有考生抢跳,监考老师有权对犯规的考生提出警告,然后重新开始,两次犯规,不记成绩。每跳跃一次,同时摇绳一回环(即从身后开始,绕身体一周,绳过脚)为一次(双摇跳只计一次)。跳绳时绊脚,无论绳停在身前后均不计算失败,除该次不计数外,仍可继续进行。一分钟到时,鸣哨停表。每生可试跳二次,记取最好一次成绩评分;
⑤由三名监考老师同时记数,并记录后交主考老师核实无误后,登记并宣布成绩。
(2)立定跳远
①在“沙坑或塑料垫”(也可在塑胶场地)上进行考核,起跳板水平放置,板(地)面粗糙平坦;
②两脚平行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双脚原地同时起跳(起跳前双脚不得离地、移动和垫跳);
③每人试跳三次。登记成绩时,监考老师必须唱出成绩,使考生听清楚。
(3)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
①实心球重量为2公斤。在平坦的场地进行;
②考生在白线后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身体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出一步,但脚不能踩线。身体任何部分不得触及投掷线前的地面;
③考生每人掷三次,记取最好一次的成绩评分。记录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投掷线后沿至球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
④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看球的着地点。丈量和登记成绩时,监考老师必须唱出成绩,使考生听清楚。落地区需标明距离数。
4.回考生(往届生)
①在田径场直道上进行,道宽1.20—
②每人跑一次,4人一组(每组不得少于2人),姿势不限(不得穿钉鞋、皮鞋、凉鞋),听取枪声后迅速起跑,遇有人抢跑需重新起跑,三次抢跑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不计成绩,考生只能在自己的跑道上跑进,当考生躯干到达终点线后沿的垂直平面停表,登记成绩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登记核实后向考生宣布;
③因他人犯规而途中跌倒或影响成绩,须经考点主任同意后,方可在当日内进行一次性补考,因犯规而影响他人者,则取消该项考试资格,不记成绩。
(三)关于免试、减试、缓试和补试的规定
1.对确定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凭国家颁发的残疾证,可以选择中考的任何一项参加考试,测试满分即为总分满分;不参加考试者(凭国家颁发的残疾证)总分得38分;
2.因身体健康原因参加现场考试受到严重影响,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出具县、区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申请免试,免试项目考试成绩按60%计分。
3.临时有严重病伤和运动伤害的学生,可申请缓试、补考,时间为
4.考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二周岁者,由派出所出具口卡证明,经审核符合者,降低标准给分,小年龄在体能类测试加1分。过于矮小者在实心球项目上降标加1分,过于肥胖者在长跑项目上降标(长跑测评则降减10秒计分)。加分后不得超过该项目满分标准。
5.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可按手续办理选项(跑
6.已经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再进行补考。
以上情况都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加盖单位印盖,并由有关部门(市级以上医院或市体检站)出具有效证明,须经考务组面试检查,盖章生效,证明材料投入考生档案。
附件二
2013年金坛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平时成绩审核办法
一、审核和考查由市教育局教育科负责实施。
二、审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若干个审核考查小组,成员由教育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体育骨干教师、校医组成。
三、审核考查小组到学校审核采用当场抽签的办法确定抽查班级。
四、学校应准备好以下材料供审核检查小组审核(材料必须是初三年级全体学生的):
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⑵三学年的体育课成绩册和体育理论考试试卷
⑶平时成绩考查登记表和“张榜公布”表
⑷初三年级学籍卡
⑸体育中考的考试证
⑹伤、病、肥胖等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抽查内容及人数
①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②体质健康标准随机抽1—2项;③检查学生学年体育学习成绩;④抽测人数;初三毕业生200人以下抽样二个教学班,201人以上抽样三个教学班。
六、测试办法:
⑴关于抽查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的规定(与上相同);
⑵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抽测,依据学生体质测试项目(耐久跑:男子
⑶被抽查班的学生(以学籍卡为依据)全部参加测验,测验成绩达到上报成绩的人数在95%以上,该班(校)即视为通过审核,与上报成绩不等的考生成绩按抽查测验的成绩给分。
⑷如某学校(班级)在审核时未通过,该校须在一周内(从审核当天算起)向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进行第二次审核,第二次审核的班级在除第一次抽查审核班级外的其他班级中抽签决定,如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则由审核领导小组对除前测试班以外的全体初三学生进行审核,并按审核测验的成绩对全体学生进行评分,对全体学生审核的经费开支由学校负担。
⑸被抽查到的班级原则上全班学生应参加原地双手向前掷实心球测试,因故免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手续,因伤、病暂不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应提供本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须经审核小组的医务人员确认,以上人员需在一周内由审核小组进行补测,补测时重新审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