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初中学业考试规则
1、考生凭《准考证》提前15分钟(第一科考试提前25分钟,外语学科提前30分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考桌左上角的座位号旁。入考室时只能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尺、橡皮擦等。不准带书包、文具盒、各种自备“垫板”和任何书籍、报纸、纸张等,更不准带计算尺、计算器(包括带计算器的手表)和移动电话、寻呼机等无线电通讯器材。思想品德与历史可带属于本堂考试范围且初中所学的教科书(历史学科包括相应的地图册)进入考场。
2、考生在得到试卷后,首先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准确清楚地填写在试卷规定栏内。得到试卷后,首先核对试卷是否是当堂考试科目,清点试卷张数、检查试卷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破损。无误后,将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准确、工整地填写在试卷规定的地方,不得在试卷的其他任何地方写自己的姓名、考号或作记号。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3、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考生耽误的时间不得要求延长补足。提前离场的考生不准离开考点,只能在指定地方休息直至该科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4、答题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答题时,答案必须写在题目下边所留空白处,若不够时,可在试卷最后的空页上答题,不得将草稿纸作为答卷,不使用添卷纸。凡印有方格的试卷,要一字一格书写。外语学科的客观试题答案一定要按照题目要求,使用2B或3B铅笔选择正确答案在答题卡上相应处涂黑,若需更正,应用橡皮擦净后再选择正确答案填涂。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在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前提下(如试题字迹模糊、试卷分发错误或有异常情况时),可举手示意,待监考员走近后询问。若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考试,可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离位。
6、考试终了信号一响,考生立即停笔起立,将试卷(含答题卡)的前后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经监考员检查同意后退出考室,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并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谈论。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或左顾右盼,不准向其他考生作暗示,不准偷看、夹带、代考,不准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交换答卷。
8、对违犯上述规则的考生,将视情节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