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网记者 林祺 9月27日18:10报道)27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首批确定重庆市第47中学等22所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主要探索普通高中学校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班、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班、普通高中学校增设l-2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基础课程等办学模式。
综合高中招生计划,纳入本区县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管理,试点期间仅招收具有重庆市户籍生源。
录取工作应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录取分数线不能低于当年本区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同时不能低于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同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综合高中学生高一、二年级统一注册普通高中教育学籍;第三学年将自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转注册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纳入中职招生计划管理),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其中,普通高中学校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应在普通高中文化基础知识教育的基础上,设置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加强职业技术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中等职业教育班,应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共同完成普通高中文化基础知识、中等职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
在课程设置方面,通知指出,综合高中第一、二学年应开设与普通高中教育相同的课程,采用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第二学年增设l-2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基础课程;第三年根据学生本人发展意愿,分别编成普通高中教育班、中等职业教育班,对应开设与升学或就业相关的课程。中等职业教育班学生实习在寒暑假完成。
学生毕业时,根据其成绩发放毕业证书,如既达到普通高中教育毕业要求、又达到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可以同时发给上述两类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