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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实施201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教育项目宣传提纲

来源:2exam.com 2012-9-27 20:05:25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实施201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教育项目宣传提纲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实施背景是什么?
答:为支持中西部地区教育均衡发展,2012年,国务院批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继续扩大试点,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选择在部分省市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资助项目试点,重庆市争取列为试点省市之一。体现了对重庆教育的支持与重视,是对重庆困难师生的巨大关怀,也是对我市教育系统的激励和鞭策。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有哪些?
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有三个。分别是 
(1)滋蕙计划:奖励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励耕计划:资助中小学(含中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
(3)润雨计划:今年重点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
3.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给我市资助资金安排有多少?
答:此次资助教育项目为我市提供了4500万元资助资金。其中滋蕙计划1440万元,励耕计划2000万元,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计划1060万元。
4.具体资助我市人数是多少?
答:滋蕙计划奖励普通高中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在校学生7200人(含公、民办);励耕计划资助中小学家庭经济特别贫困教师2000人; 资助普惠制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教师1060人(含公、民办);
5. 资助教育项目标准是多少?
答:滋蕙计划项目资助学生标准是2000元/人;励耕计划项目资助中小学教师标准是10000元/人; 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项目标准是10000元/人。
6. 滋蕙计划项目实施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答:滋蕙计划项目主要用于奖励公、民办学校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不含职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有普通高中学籍)。
7.励耕计划项目实施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答:励耕计划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拥有教师资格证的一线在职中小学(含职中)教师,也可以适当考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休教师。
8.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项目实施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答: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公、民办普惠制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拥有资格证的在岗幼儿教师。
9. 滋蕙计划项目资助有哪些条件要求?
答:申请奖励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10.励耕计划和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项目有哪些条件要求?
答:申请资助的中小学(含中职)、幼儿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工作认真负责,生活简朴,诚实守信;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具体资助条件由区县教委制定。
 11. 滋蕙计划项目申请程序怎样操作?
答: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cqedu.cn)或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www.cqedf.org)上下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12. 励耕计划项目申请程序怎样操作?
答:凡符合资助条件的中小学(含职中)教师,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cqedu.cn)或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www.cqedf.org)上下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经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证明、残疾证、低保证、乡镇因灾致贫证明等。
13. 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项目申请程序怎样操作?
答: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教师,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cqedu.cn)或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www.cqedf.org)上下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如实填写后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经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证明、残疾证、低保证、乡镇因灾致贫证明等。
14.学校初审有什么要求?
答:学校收到申请表后,要组建学校行政、党支部、工会、教代会参加的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审结果应在校内进行公示。其中,初审通过的奖励高中学生对象必须在所在学校公示5天,然后将初审通过的申请材料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15.区县教委组织评审有什么要求?
滋蕙计划项目受助学生经区县教委审查后,其相关资料报市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励耕计划、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项目,区县教委要分别成立项目评审工作组,制定明细的评审细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区县教委评审通过的教师名单必须在本区县及相关学校公示10天,无异议再按要求填报表册送市教委人事处。
16.项目资金是怎样拨付与发放的?
答:三个资助项目资金额度及指标市上按因数法分配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滋蕙计划项目:最终确定受奖励学生名单后,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奖励款直接拨付至相关学校。相关学校收到奖励资金后,必须按每人2000元的奖励标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受奖励学生手中。
励耕计划项目、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项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报送的材料组织终审,并在基金会网站上公布终审结果,15个工作日内直接拨付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县教委收到资助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到受资助教师手中。
1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资金及评审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任何部门均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抵扣、拖延支付。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将接受国家审计部门专项审计。
各区县教委主要负责人是该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区县受资助教师评审的公正性及资金专款专用负全责。
各区县教委要建立项目资助档案,受助人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登记造册并保存三年以上。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教育项目,凡是实施操作不规范、措施不严密造成上访或群访的,除了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外,将取消以后类似项目指标分配资格。
18. 了解申请资助项目相关政策怎么咨询?
答:凡需了解相关政策的学生和教师,请咨询重庆市教委学生资助中心付桂玲 ,电话63876691;或重庆市教委人事处齐正军,电话63865672;或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王光杰 ,电话60393075。
19.对评审工作不公开、不透明或受助人申报有假怎么实施监督举报?
答:凡对评审工作不公开、不透明,发现有暗箱操作行为或受助人申报有假的,可以向所在区县教委纪检室和市教委纪检室举报,也可向市教委学生资助中心、市教委人事处、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举报。举报电话是:
 市教委纪检室:63616854
 市教委学生资助中心 :63876691                           
市教委人事处:63865672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60393075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2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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